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順良 
連署人
郭國文、杜素吟、曾王雅雲、邱莉莉、林燕祝 
案由
建請市府辦理後甲公墓遷葬,以使土地活化再利用,打造區里優質生活環境。 
說明

一、依據後甲王南寶陳情案件辦理。

二、後甲里因都市發展迅速,住宅社區林立,市府規劃將里內原眷村拆遷,使該區成為副都心重要發展地,但是里內公墓卻未見有遷葬動作,區里民眾頗為憂心恐有影響地方發展之虞,

三、為配合市府全市公墓遷葬土地活化計畫,俾使地方生活環境再提升,請相關單位儘速研議辦理本案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儘速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2/2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2/29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1001016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1年3月6日府民字第1010181364號函覆: 一、後甲公墓位處東區精忠段39-1地號等25筆土地,63、95地號所有權為私人、143地號為市政府所有,其餘39-1地號等22筆為國有財產局所有,該地段位處中華東路以西、中山高速公路以西、裕農路以北、小東路以南;慈幼高工、 榮民醫院附近,土地面積8.23公頃,目前都市計畫為公墓用地,本案100年度納入「臺南市公墓遷葬土地活化」專案會議審議,會中各單位審議討論,本公墓遷葬配合東區整體設施、空間規劃,由都市發展局整體規劃辦理。 二、本案納入101年度「臺南市公墓遷葬土地活化」專案會議審議辦理;公墓遷葬土地活化審議條件:以迫切性、預算考量、整體性評估(公墓公園綠美化及興建休閒公園,即時看見成效為第一優先)為優先,確實達到預見效益。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