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許又仁 
連署人
李偉智、沈震東、吳禹寰、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監察院已有對教育部推動敎學正常化行政做為提出糾正案,依據法規不應於第八節輔導課上正課、不應排設第九節課;另週六不應假借各種名義開設班別上正課。請敎育局嚴格督考各公私立學校,以正教育風氣! 
說明
  1. 依據法規,應不能於第八、九節上正課;且若學生需留下輔導,需要家長同意書。但某中學雖發了家長同意書,卻遭到老師強迫學生勾選同意。
  2. 某中學開學前後課表不一致。學校故意將第八、九節課隱藏起來,且假借輔導課之名義上正課。甚至發生過學生提醒老師八、九節不能上正課,但學生卻因此遭到老師不友善對待。
  3. 某中學以辦理週六營隊之名義,發下參與營隊同意書,學校強迫學生勾選同意,而實質上是讓學生星期六到校上課!同意書上內容雖寫著各種營隊活動,但學生到校後並沒有營隊活動,而是上正課。此舉已構成欺騙嫌疑。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3/09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3/1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3/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4/0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253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監察院已有對教育部推動敎學正常化行政做為提出糾案,依據法規不應於第八節輔導課上正課、不應排設第九節課;另週六不應假借各種名義開設班別上正課。請敎育局嚴格督考各公私立學校,以正教育風氣」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教育局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臺南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等規定,每年針對轄內所有國中進行教學正常化訪視,包括一般訪視以及追蹤輔導訪視。訪視項目包括「編班正常化」、「課程規劃與實施正常化」、「教學活動正常化」、「評量正常化」以及「配套及自我促進教學正常化措施」。 二、依據監察院公布106年至108年教學正常化訪視結果,本市完全符合教學正常化為六都第二。私立學校待改進之共通性項目為未符合教學活動正常化,其樣態多為非專長授課節數過多。本(110)學年度針對此共通性項目,加強視導學校師資人力結構以落實專長授課,及學校針對非專長教師辦理增能進修研習情形。 三、有關第八節上正課、第九節排課以及週六上正課等情形,本市係透過「臺南市國民中學落實教學正常化訪視暨追蹤輔導實施計畫」,並於110年11月至111年1月完成全市公私立國中訪視,經查無重大違規事項,後續如反映有類此情形個案學校,本府教育局仍將透過不定期查訪,督導學校依限改正,並結合駐區督學列入視導重點,以落實校校教學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