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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李偉智、沈震東、吳禹寰、Ingay Tali穎艾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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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監察院已有對教育部推動敎學正常化行政做為提出糾正案,依據法規不應於第八節輔導課上正課、不應排設第九節課;另週六不應假借各種名義開設班別上正課。請敎育局嚴格督考各公私立學校,以正教育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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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監察院已有對教育部推動敎學正常化行政做為提出糾案,依據法規不應於第八節輔導課上正課、不應排設第九節課;另週六不應假借各種名義開設班別上正課。請敎育局嚴格督考各公私立學校,以正教育風氣」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教育局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臺南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等規定,每年針對轄內所有國中進行教學正常化訪視,包括一般訪視以及追蹤輔導訪視。訪視項目包括「編班正常化」、「課程規劃與實施正常化」、「教學活動正常化」、「評量正常化」以及「配套及自我促進教學正常化措施」。
二、依據監察院公布106年至108年教學正常化訪視結果,本市完全符合教學正常化為六都第二。私立學校待改進之共通性項目為未符合教學活動正常化,其樣態多為非專長授課節數過多。本(110)學年度針對此共通性項目,加強視導學校師資人力結構以落實專長授課,及學校針對非專長教師辦理增能進修研習情形。
三、有關第八節上正課、第九節排課以及週六上正課等情形,本市係透過「臺南市國民中學落實教學正常化訪視暨追蹤輔導實施計畫」,並於110年11月至111年1月完成全市公私立國中訪視,經查無重大違規事項,後續如反映有類此情形個案學校,本府教育局仍將透過不定期查訪,督導學校依限改正,並結合駐區督學列入視導重點,以落實校校教學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