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5/10 
來文字號
府體競字第113043415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辦理「113年學生游泳課程及體驗活動」之活動經費計核定經費計2,418萬8,000元(中央款1,693萬1,000元、市配合款725萬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3月26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3001234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核定計畫經費2,418萬8,000元(中央款1,693萬1,000元、市配合款725萬7,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5月7日第64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為有效降低學生溺水死亡人數,提升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體育署補助學校辦理游泳教學課程及體驗活動經費,為因應時效,避免影響學校113年第1學期執行教學期程,損害學生受教權益,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於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5/2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1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31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