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5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鄭佳欣、黃麗招、方一峰、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吳禹寰、陳皇宇、余柷青、蔡蘇秋金、林燕祝 
案由
請臺南市政府率六都之先對兒童幼教學費全數由政府負擔,家長不再負擔幼兒園費用,減輕年輕人生養負擔,提升生育率。 
說明
  1. 眾所周知年輕人不婚不育,生育率每況愈下已成國安危機,政府卻拿不出良策,但根本問題是財務負擔,不婚不育非青年人之願也。
  2. 養個孩子要花多少錢?學齡前就要破百萬?0到6歲育兒花費總整理!(日期:2023年4月26日,作者:陳韋彤,一表看1至6歲所有花費)
 
辦法
為鼓勵想生養的年輕人,緩解少子化危機,請臺南市政府率六都之先,研議全額補助幼兒園費用。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580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臺南市政府率六都之先對兒童幼教學費全數由政府負擔,家長不再負擔幼兒園費用,減輕年輕人生養負擔,提升生育率」案,敬答覆如下: 一、教育部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近4年來透由「擴展平價教保」及「減輕家長負擔」為二大重點,採擴展公共化」、「建置準公共機制」及「擴大發放育兒津貼」三大策略,提供年輕爸媽最大的支持。 二、依據教育部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敘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若再新增或加碼同性質之就學補助或津貼者,將減列中央對直轄市、縣(市)之相關教育經費補助比率,增加地方自籌比率,故本府若全額補助幼兒園費用,將使中央教育經費補助降低、增加本府自籌金額。 三、考量弱勢族群育兒負擔,本府教育局自106學年度起,針對24歲弱勢加額補助,凡設籍於本市、24歲學齡幼兒,為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或為低收入戶、家庭寄養幼兒,就讀本市經核准設立之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皆可申請,每學期最高補助金額 15,000元,期能營造良好育兒環境,減輕家長負擔。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