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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鄭佳欣、黃麗招、方一峰、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吳禹寰、陳皇宇、余柷青、蔡蘇秋金、林燕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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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臺南市政府率六都之先對兒童幼教學費全數由政府負擔,家長不再負擔幼兒園費用,減輕年輕人生養負擔,提升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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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為鼓勵想生養的年輕人,緩解少子化危機,請臺南市政府率六都之先,研議全額補助幼兒園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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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臺南市政府率六都之先對兒童幼教學費全數由政府負擔,家長不再負擔幼兒園費用,減輕年輕人生養負擔,提升生育率」案,敬答覆如下:
一、教育部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近4年來透由「擴展平價教保」及「減輕家長負擔」為二大重點,採擴展公共化」、「建置準公共機制」及「擴大發放育兒津貼」三大策略,提供年輕爸媽最大的支持。
二、依據教育部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敘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若再新增或加碼同性質之就學補助或津貼者,將減列中央對直轄市、縣(市)之相關教育經費補助比率,增加地方自籌比率,故本府若全額補助幼兒園費用,將使中央教育經費補助降低、增加本府自籌金額。
三、考量弱勢族群育兒負擔,本府教育局自106學年度起,針對24歲弱勢加額補助,凡設籍於本市、24歲學齡幼兒,為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或為低收入戶、家庭寄養幼兒,就讀本市經核准設立之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皆可申請,每學期最高補助金額 15,000元,期能營造良好育兒環境,減輕家長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