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林志聰、周麗津、許又仁、陳秋萍 
案由
請民政局落實年度會計定期稽核,協助里長核銷活動中心收入(包含專案申請)經費,避免里長意外觸法。 
說明
  1. 每里活動中心因承租婚喪喜慶等活動,有固定之收入,且部分活動中心之收入數目也不小。收入由各區公所扣除支出後,回饋給各里。
  2. 然有部分里辦公室不了解,該經費如何核銷,可以用於什麼項目,導致里長作業困難,甚至有觸法疑慮。
  3. 甚至有些里長因此受到其他競爭對手的惡意檢舉,導致生活及權利受到重大影響。
 
辦法
  1. 落實會計稽核,並向各里辦公室明確宣導,活動中心收入之相關經費,應如何核銷,且羅列適用項目並公告周知。
  2. 協助與輔導里長核銷經費,並免其意外觸法。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3/09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3/1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3/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3/3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256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民政局落實年度會計定期稽核,協助里長核銷活動中心收入(包含專案申請)經費,避免里長意外觸法」議員提案,敬答覆如下: 1、 有關協助里長核銷經費,避免里長意外觸法1案,市府民政局業已函文各區公所,對於活動中心結餘款之運用(含專案申請),為避免里辦公處對核銷項目不了解導致作業困難,甚有意外觸法之虞,應依「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經費支用要點」規定,協助及輔導里辦公處核銷作業,俾利流程順遂,民政局亦將不定期稽核並持續督導。 2、 本案亦請市府社會局對社區活動中心之結餘款核銷作業多加協助及輔導。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