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吳禹寰 
連署人
方一峰、李中岑、蔡淑惠、Ingay Tali 穎艾達利、曾培雅、周奕齊、李偉智、陳怡珍、曾之婕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白牌車近期違法營業進行檢討,並防治這些沒有登記非法營業的白牌車及合法車行,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和機制,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市場競爭的公平性。 
說明
  1. 白牌車指的是未經許可或註冊的車輛,通常是私人車輛或非法營運的商業車輛。白牌車違法營業的問題已經存在多年。
  2. 安全風險:白牌車通常不受政府的監管,其車輛維護與檢修等問題可能無法得到及時解決,存在較大的安全風險。
  3. 競爭扭曲:違法營業的成本相對較低,扭曲了市場競爭。
  4. 稅收損失:往往可避開相關稅費的納稅義務,導致政府稅收損失。
  5. 社會秩序:白牌車營運可能會對城市交通和社會秩序帶來負面影響,如交通壅堵、噪音污染和公共秩序問題等。
  6. 建請市府針對白牌車近期違法營業進行檢討,並防治這些沒有登記非法營業的白牌車及合法車行,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和機制,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市場競爭的公平性。
 
辦法
詳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5/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6/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6/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399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白牌車近期違法營業進行檢討,並防治這些沒有登記非法營業的白牌車及合法車行,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和機制,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市場競爭的公平性。」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防杜白牌車違法營運,本府交通局與警察局定期編列勤務辦理聯合稽查,112年度至5月底已查獲2件並予以舉發裁罰每件10 萬元,後續將提高聯合稽查勤務頻率,增加執法強度以維護本市交通和社會秩序。 二、有關白牌車以「LINE 群組」預約搭車,造成現場稽查取證困難部分,本府交通局將與警察局持續研擬更有效之取證方式,並研議要求台灣連線公司下無違規營業群組,以切斷源頭方式阻絕違規服務,以維營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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