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5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有關臺南市教師特教加給已逾32年未調整乙案,建請臺南市政府儘速合理調升。
- 說明
- 特教加給金額從其前身特教津貼在民國81年調整為1,800元後,至今已逾32年未再進行調整。然而,特教老師需依據學生的個別差異設計合適的教材,並隨時應對學生的情緒與行為問題,經常因介入處理而導致身上留下皮肉傷,不僅行政業務繁重,還需應付大量臨時性的填報工作。
- 但,不論是物價與薪資待遇,在32年間都有大幅的變更,特教加給卻仍不動如山,凸顯特教教師的合理待遇被長年忽視。不僅嚴重打擊特教教學現場的士氣,也不利於吸引與留任優秀的特教師資。
- 為健全特教環境與制度,建請臺南市政府應儘速規劃特教加給待遇合理提升,以肯定第一線教師專業。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861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有關臺南市教師特教加給已逾32年未調整乙案,建請臺南市政府儘速合理調升」案,敬答覆如下: 一、教育部於114年6月18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40058103號函知各縣市政府修正後「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明訂自115年2月1日起,具特教教師證者,職務加給自每月1,800元調升至2,800元;未具特教教師證者,自每月600元調升至900元。 二、本府教育局業以114年6月30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140893816號函轉本案,請各校配合辦理,以維護本市特教教師權益。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