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5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怡珍林冠維 
案由
有關臺南市教師特教加給已逾32年未調整乙案,建請臺南市政府儘速合理調升。 
說明
  1. 特教加給金額從其前身特教津貼在民國81年調整為1,800元後,至今已逾32年未再進行調整。然而,特教老師需依據學生的個別差異設計合適的教材,並隨時應對學生的情緒與行為問題,經常因介入處理而導致身上留下皮肉傷,不僅行政業務繁重,還需應付大量臨時性的填報工作。
  2. 但,不論是物價與薪資待遇,在32年間都有大幅的變更,特教加給卻仍不動如山,凸顯特教教師的合理待遇被長年忽視。不僅嚴重打擊特教教學現場的士氣,也不利於吸引與留任優秀的特教師資。
  3. 為健全特教環境與制度,建請臺南市政府應儘速規劃特教加給待遇合理提升,以肯定第一線教師專業。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0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86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有關臺南市教師特教加給已逾32年未調整乙案,建請臺南市政府儘速合理調升」案,敬答覆如下: 一、教育部於114年6月18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40058103號函知各縣市政府修正後「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明訂自115年2月1日起,具特教教師證者,職務加給自每月1,800元調升至2,800元;未具特教教師證者,自每月600元調升至900元。 二、本府教育局業以114年6月30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140893816號函轉本案,請各校配合辦理,以維護本市特教教師權益。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