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3/27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3045298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113年「地方藝文場館及文化資產多元活化計畫-新化演藝廳場館空調設備改善計畫」總經費1,239萬5,000元(中央補助款867萬元、市配合款372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作業事宜,俟114年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113年2月20日文源字第1133004224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經費1,239萬5,000元(中央補助款867萬元、市配合款372萬5,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3月26日第63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新化演藝廳空調設備至今已使用14年,因空調主機老舊所產生之運轉及震動噪音,已對表演者及觀眾產生嚴重干擾,亟需進行設備改善,以提升表演、欣賞空間品質。新化演藝廳另一工程案預計於今年9月施工,空調改善期能一併同步施作,以減少施工期過長影響演出,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7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5/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