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5/06/29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40635641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核定本市104年度「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修繕及基礎公共設施改善計畫」經費新臺幣2,114萬3,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1,438萬元;市配合款676萬3,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4年度辦理追加預算或105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4年1月22日內授中民字第1041100228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3點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修繕計畫經費新臺幣1,841萬4,000元整(中央補助1,247萬元;市配合款594萬4,000元)。
(二)基礎公共設施改善計畫經費新臺幣272萬9,000元整(中央補助191萬元;市配合款81萬9,000元)。
(三)合計經費新臺幣2,114萬3,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1,438萬元;市配合款676萬3,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4年2月12日第197次市政會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4年度辦理追加預算或105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5/08/28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11/0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5/11/12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40007678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