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4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陳怡珍
- 連署人
- 洪玉鳳、吳禹寰、趙昆原、蔡旺詮、Ingay Tali穎艾達利
- 案由
- 有關臺南市北區重興綠園閒置舊有眷舍保存乙案,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及工務局應積極作為,保留眷舍,編列經費整修,以維護地方歷史文化。
- 說明
一、緊臨臺南市北區重興里社區活動中心的重興綠園閒置舊有眷舍,缺乏相關單位的積極作為、任其荒廢,導致成為地方上的髒亂死角,破壞里民休憩品質,是里內的隱憂。
二、為維護地方歷史文化,本席建請貴府應針對重興綠園閒置舊有眷舍,由文化局及工務局協調編列經費,整修並進行後續管理維護。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7/01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7/0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7/17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6116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8月11日府文資處字第1090939326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為保存北區重興綠園閒置舊有眷舍,請市府編列經費,整修並進行後續管理維護。」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查,舊有眷舍坐落於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公兒N3用地,地段號為北區仁愛段76-9地號,土地管理者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該眷舍亦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所有。 二、目前該公園尚未開闢,且屬有償撥用土地,該眷舍經本府文化局委託建築師詳細評估結果,修復經費約新台幣700萬元。倘由本府編列經費預算進行整修,仍需在撥用相關程序完成後,才能辦理。 三、國防部於109年7月1日召開臺南「自治新村」北區仁愛段76-9地號土地上舊屋現勘暨土地代管研討會,並邀集本府工務局、文化局、北區區公所及重興里辦公處與會,會中決議(略):該地號地上建物,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4 條及施行細則第 15 條辦理列冊追蹤審查結果,作成不列冊追蹤之決定。因建物非具文資身分,且本府無使用需求,國防部將針對地上建物實施拆除作業,後續以素地點交的方式委由北區區公所辦理代管。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