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7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 
案由
隨著新豐區居民人口與交通車輛數量持續增加,現有地面停車位已無法滿足日常需求,經常出現車位不足、交通壅堵等問題,嚴重影響市民的日常出行。因此,建請市政府在新豐區設置立體停車場,解決停車困難並改善當地交通秩序。 
說明
  1. 提高停車位利用效率:立體停車場能夠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空間,顯著提升停車容量,解決地面停車位不足的問題。
  2. 改善交通秩序:當地的交通壅堵與市民在街道上長時間尋找停車位的情況日益嚴重,設置立體停車場可提高市區交通流暢度。
  3. 促進區域發展:合適地點的立體停車場不僅能解決停車問題,還能改善市區形象,為新豐區的發展提供更多的機會和可能性。
  4. 閒置市有土地與民間土地結合區域:例如未開發的市有土地與民間擁有的土地,進行土地整合與合理規劃,能有效解決新豐區停車困難的問題,提升交通流暢性,促進區域發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608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在新豐區設置立體停車場,解決停車困難並改善當地交通秩序」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本市歸仁區新豐地區周邊現行都市計畫僅劃設2處停車場用地,除停2用地屬國立新豐高級中學權管外,其餘停車場用地均為私有土地;另劃設2處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廣停一,大通路中山六街口,計1,032平方公尺;廣停三,文化國小對面,計1,154平方公尺﹚,均已闢建為免費平面停車場使用。 二、本府交通局為因應新豐地區停車需求,除上開2處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已闢建路外停車場提供69席小客車、102席機車停車空間外,並由歸仁區公所認養私有土地闢建臨時停車場,增設56席小客車停車空間;另本府交通局已與國立新豐高級中學合作闢建路外停車場,可再提供36席小客車停車空間,預計於114年9月開放使用,並納入收費管理。 三、囿於歸仁區新豐地區公有土地僅有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無建蔽容積率可開發且土地較為狹小,立體化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且增加停車空間有限,本府交通局將持續盤點周邊合適之公有土地或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取得停車場用地,俟地方停車收費管理及供需使用情形後再行評估立體停車場闢建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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