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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針對因中華東路道路改善工程周邊受影響之商家,跨局處研議提出相應補償措施或其他保障其生計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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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因中華東路道路改善工程周邊受影響之商家,跨局處研議提出相應補償措施或其他保障其生計之方案 」 案 ,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已由本府工務局於115年6月9日邀集本府財政稅務局、經濟發展局、民政局、本市東區區公所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等機關召開跨局處協調會議研商。
二、稅捐減免及減輕措施研議情形:
(一)房屋稅:本市訂有「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因政府機關興辦公共工程施工期間辦理調整房屋地段率作業要點」,如施工期間達6個月以上,可自當年期起調減房屋稅地段率10%(達1年以上,則調減20%),完工日之次期起恢復。經本府工務局提供中華東路人行道工程之施工期間資料,查各分段施工路段工期均未達6個月,尚無法調減房屋稅地段率。
(二)地價稅:尚無減免地價稅之法源依據。
(三)營業稅:本府財政稅務局已主動協調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並提供上揭工程資料,由其視影響情形,酌予調減受影響之小規模營業人查定銷售額及稅額(註:施工達1個月以上,路段道路未封閉,交通未全部阻斷者,施工路段兩旁之營業人,按月調減20%)。
(四)商家如年度中有暫停營業情形,可請屋主在當年期開徵40日(即3月22日,遇假日則順延)以前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報使用情形變更,將房屋稅率由營業用3%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2%,如稅額減少,當年期即可適用,並請屋主酌予調降租金。
二、辦理相關促銷活動,並將受影響商家列入特約名單研議情形:
(一)本市東區區公所比照112年東門陸橋封閉之模式,於本年暑假期間(7月)辦理為期約1個月之商圈促銷活動,且該促銷活動將與本府經濟發展局「臺南購物節」特約店家招募作業同步結合推動。
(二)本府經濟發展局已結合東區區公所,於115年7月6日至23日辦理「芒著逛東區‧好禮芒果抽回家」行銷推廣活動,以活絡周邊商機,減緩道路工程對當地店家生計之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