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6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李宗霖 
連署人
邱莉莉、黃麗招、郭鴻儀、沈家鳳、陳秋宏、陳皇宇、謝舒凡、沈震東 
案由
為使本市視障學童、特別是全盲學童取得相對平等之受教機會,建請教育局設立台南市視障重點學校。 
說明
  1. 建請教育局至台北市視障重點學校五常國小觀摩交流,並於台南市設置視障重點學校、增加固定駐校視障教師,使台南市視障學童取得相對平等之受教機會。
  2. 現行台南市視障教師巡迴制度,視障學童之學習資源缺乏即時性,於課堂上無人協助報讀或是轉譯時,無法與同儕一起進行,亦對學習造成落後。
  3. 義務教育須使各種身體條件之學生,享有相對平等之教育環境,而視障生、特別是全盲生,需更多教育資源支持,使其有辦法輔助正常學習。
  4. 台北市五常國小自1999年即設立視障資源班,辦理視障生教育經驗、硬體設施豐富,能即時提供學生資源,甚能根據普通班老師提供資料預先製作學生相關學習教具,使視障學生預先熟悉教具,於課堂學習時與其他學生同步不落後,將其經驗帶到台南。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41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為使本市視障學童、特別是全盲學童取得相對平等之受教機會,建請教育局設立台南市視障重點學校」案,敬答覆如下: 一、教育局業已於112年12月5日函頒「臺南市視障重點學校設置實施計畫」,以永福國小為中心重點學校,以新市國小、公誠國小、復興國中及大灣高中為分區重點學校,以服務本市各區高中以下視障學生,並於113年8月1日實施,以提升本市視障教育品質。 二、全盲生除可申請助理員隨時照護、進行口語報讀及協助即時教材應用外,自113年1月1日起,教育局另以專案培訓並補助大灣高中等3校聘用轉譯助理員,對其提供各類教材轉譯、教具製作服務,幫助學生學習不落後,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以達全盲生相對平等之受教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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