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18/03/09 
來文字號
府農港字第107029202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及第十七條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為推廣本市漁民使用改良式浮具,減少保麗龍浮具污染問題,擬具修正自治條例,增訂浮具以保麗龍或易破損材質製作者,其外層應有包覆或保護結構,並規範本修正條文自一百零八年十月一日施行。
  2. 本案業經本府107年3月7日第32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3. 檢附「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及第十七條草案」(含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條文內容)乙份。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一讀日期
2018/03/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6/08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70004217號 
執行情形
本府於107年9月4日府法規字第1070981342A號令修正公布實施,本次修正內容為自本(108)年10月1日起,浮筏式牡蠣養殖禁止使用未包覆之保麗龍浮具,目前已加強宣導並於108年10月1日推動。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