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5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余柷青 
連署人
蔡蘇秋金、林依婷、郭鴻儀、朱正軒、陳怡珍 
案由
建請民政局協助新化區公所辦理基層建設小型工程-新化區公所舊宿舍建國街35號及37號拆除工程,並請市府活化此土地。 
說明
  1. 新化區公所已修正廠商重新估價拆除經費申請書,評估經費需75萬元整,請民政局惠予新化區公所經費,以利拆除。
  2. 拆除後土地返還財稅局,建請市府開發運用創造資產價值。
  3. 依據112年3月20日南市民自字第1120383814號函及112年4月21日所行字第1120290620號函辦理。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876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2年12月14日1120012335號 本府就「建請民政局協助新化區公所辦理基層建設小型工程-新 化區公所舊宿舍建國街 35 號及 37 號拆除工程,並請市府活化此土地」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新化區公所舊宿舍建國街 35 號及 37 號拆除案,新化區公所於 112 年 3 月 6 日提送申請計畫至本府民政局在案。 二、本府民政局於 112 年 3 月 29 日邀集地方民意代表及公所現勘,後續將視明(113)年度經費並依各區小型工程提報案件急迫性排列先後順序,以益整體改善各區生活環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