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5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余柷青
- 連署人
- 蔡蘇秋金、林依婷、郭鴻儀、朱正軒、陳怡珍
- 案由
- 建請民政局協助新化區公所辦理基層建設小型工程-新化區公所舊宿舍建國街35號及37號拆除工程,並請市府活化此土地。
- 說明
- 新化區公所已修正廠商重新估價拆除經費申請書,評估經費需75萬元整,請民政局惠予新化區公所經費,以利拆除。
- 拆除後土地返還財稅局,建請市府開發運用創造資產價值。
- 依據112年3月20日南市民自字第1120383814號函及112年4月21日所行字第1120290620號函辦理。
- 辦法
-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11/2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11/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12/06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876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2年12月14日1120012335號 本府就「建請民政局協助新化區公所辦理基層建設小型工程-新 化區公所舊宿舍建國街 35 號及 37 號拆除工程,並請市府活化此土地」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新化區公所舊宿舍建國街 35 號及 37 號拆除案,新化區公所於 112 年 3 月 6 日提送申請計畫至本府民政局在案。 二、本府民政局於 112 年 3 月 29 日邀集地方民意代表及公所現勘,後續將視明(113)年度經費並依各區小型工程提報案件急迫性排列先後順序,以益整體改善各區生活環境。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