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霖、黄肇輝、沈家鳳、朱正軒 
連署人
王宣貿、陳皇宇、李啓維 
案由
建請市府於教育現場多加使用台灣創作者的兒童音樂或動畫作為教材,以杜絕不宜學生的歌曲或影像入侵校園,帶來負面影響;亦可同時鼓勵台灣創作者並加以推廣。 
說明
  1. 抖音(TikTok)歌近年來在台灣各大中小學、甚至幼稚園裡學生裡造成風靡。然許多歌曲內含粗俗、不雅且夾雜性暗示等未成年不宜的內容。
  2. 教育現場應避免使用上述如抖音歌或其他平台產出不適宜學生的教材,而應積極使用台灣創作者的作品,以鼓勵台灣創作者並進而推廣。
 
辦法
  1. 市府應積極獎勵或補助台灣在地兒童音樂或動畫創作者。
  2. 市府應研擬適當之競賽獎勵制度,學生比賽使用台灣創作者作品作為比賽素材,得有加分獎勵機制。
  3. 市府應積極開拓台灣創作者之作品成為教育現場之教材,而非毫無管制且無篩選機制,讓不宜學生吸收之媒材輕易成為教學工具。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3/1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3/1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3/2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163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教育現場多加使用台灣創作者的兒童音樂或動畫作為教材,以杜絕不宜學生的歌曲或影像入侵校園,帶來負面影響;亦可同時鼓勵台灣創作者並加以推廣。」案,敬答覆如下: 一、獎勵臺灣創作兒童音樂、動畫與教材,俾利課堂教學運用。 (一) 建置臺南市本土教育暨臺灣母語日資源整合網,鼓勵學校創作本土詩、本土廣播內容,透過世界母語日活動頒獎表揚,建立獎勵機制。 (二) 每學年辦理本土語言競賽活動,展出魔法語花一頁書畫等作品,以實際行動關懷、尊重在地族群。 二、辦理音樂比賽獎勵兒歌創作,展現本市藝術創作實力。 (一) 每學年辦理兒歌童謠競賽,鼓勵原創作品表演,以文化部兒童文化館網站歌曲或自由選曲,讓本土兒歌童謠於校園傳唱。 (二) 每學年辦理「臺南囡仔有藝思」活動,展現本市學校創意音樂、舞蹈及戲劇表演等才能。 三、強化資通安全管理措施,杜絕不當影音進入校園。 (一) 現行國中小網路管理全面向上集中於本局資訊中心機房,按照資通安全法定期資安弱點掃描與資安健檢,全面防止不宜學生的歌曲、影像或未成年不宜內容之抖音(TikTok)進入校園。 (二) 本市學校實施MDM行動裝置管理機制,強化智慧型手機、平板及筆電等裝置管理,運用教育公版APP及數位學習平台。 四、促進師生媒體素養教育知能,鼓勵參與媒體素養活動。 (一) 每學年辦理教師媒體資訊素養培訓,數位學習資訊安全與健康上網(含網路沈迷、資訊安全議題),促進資安素養。 (二) 每學年辦理媒體教案設計徵選,參與教育部112年中小學媒體素養教案設計競賽,獎勵教師原創媒體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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