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 連署人
- 案由
- 「畜牧專區設置規劃」專案報告
- 說明
- 辦法
一、請市府參考台糖大型豬場(東海豐畜殖場)及國內外畜牧管理成功案例,儘速辦理「本市畜牧專區設置可行性評估與規劃」,積極推動完善畜牧飼養專用區域,透過完整規劃及系統性管理,施行新式生產模式,提升環境防治措施,解決現有畜牧場分散不易管理、環保、疫病、經營效率等問題。
二、請市府評估制定「畜牧專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以利政策推動。
三、現階段為強化本市畜牧業管理,請市府落實「臺南市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嚴格管控新設場外,既有場部分應加強環保稽查與專家輔導,並從源頭改善積極爭取污染防治設備補助,配合生產技術輔導,以逐步提升現有畜牧場經營管理及環境品質。
- 提案附件
-
3-6定建設專報2提案單.pdf
- 一讀日期
- 2021/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10/27
- 大會決議
- 照會議結論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10/29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10255 號
- 執行情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8日 發文字號:府農畜字第1110191760號 本府就「畜牧專區設置規劃」案,敬答覆如下: 一、臺南市新設置畜牧設施管理自治條例中,已訂定第九條:「為完善畜牧飼養專用區域所需,得設置一定面積以上及必要設施之畜牧專區;其設置、申請、審查、管理、獎補助辦法及有關規定由主管機關另定之。」惟鑒於畜牧專區涉及生物防疫、產業發展、產銷調節及民眾支持度等,影響層面甚廣,尚需審慎進行評估。 二、本府農業局依據「臺南市新設置畜牧場環保節能及生物安全設施項目」嚴格審查新設場需具備之設施設備,另本府農業局每年均積極向中央爭取污染防治設備補助,藉由嚴格管控新設場及補助舊場污染防治設備,期能逐步提升本市畜牧場污染防治管理及環境品質。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