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坤煌
- 連署人
- 蔡玉枝、黃麗招、陳文科
- 案由
- 建請市府於永康區第一公墓遷葬完成之市有地,興建二王、三合、五王等三里活動中心。
- 說明
一、永康區二王、三合、五王等三里位於永康區第一公墓旁,該三里人口密集、人數眾多,但皆無可供使用之活動空間。
二、永康區第一公墓尚未遷葬部份,現市府規劃分五階段三年完成遷葬,該部份於永康之都市計畫編定為公園預定地,符合興建活動中心之使用,且市府預定民國101年遷葬完成。
三、該三里行政區域內,未有合適之興建用地,且遷葬完成地點,大部份屬市有土地,可節省徵收土地之經費。
- 辦法
- 請市府於民國101年完成第一、二階段之遷葬後,於該地點規劃興建該三里之活動中心。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12/0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1/12/20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00011552號
- 執行情形
- 依據臺南市政府100年12月28日府民字第1000993410號函復: 一、本案建議興建活動中心其用地(永康區忠孝段613地號),為永康六甲頂都市計劃(四分子地區)之公園預定地,應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8條「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者,該公共設施用地之指定使用項目與核准之多目標使用項目,應同時整體闢建完成。必要時,得整體規劃分期分區闢建。」及第9條「相鄰公共設施用地以多目標方式開發者,得合併規劃興建」,故本案需待公園完成規劃開闢後接續辦理相關規劃。 二、另本建議案已納入明年度審查會議中審查。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