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蔡玉枝、黃麗招、陳文科 
案由
建請市府於永康區第一公墓遷葬完成之市有地,興建二王、三合、五王等三里活動中心。 
說明

一、永康區二王、三合、五王等三里位於永康區第一公墓旁,該三里人口密集、人數眾多,但皆無可供使用之活動空間。

二、永康區第一公墓尚未遷葬部份,現市府規劃分五階段三年完成遷葬,該部份於永康之都市計畫編定為公園預定地,符合興建活動中心之使用,且市府預定民國101年遷葬完成。

三、該三里行政區域內,未有合適之興建用地,且遷葬完成地點,大部份屬市有土地,可節省徵收土地之經費。

 
辦法
請市府於民國101年完成第一、二階段之遷葬後,於該地點規劃興建該三里之活動中心。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12/2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00011552號 
執行情形
依據臺南市政府100年12月28日府民字第1000993410號函復: 一、本案建議興建活動中心其用地(永康區忠孝段613地號),為永康六甲頂都市計劃(四分子地區)之公園預定地,應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8條「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者,該公共設施用地之指定使用項目與核准之多目標使用項目,應同時整體闢建完成。必要時,得整體規劃分期分區闢建。」及第9條「相鄰公共設施用地以多目標方式開發者,得合併規劃興建」,故本案需待公園完成規劃開闢後接續辦理相關規劃。 二、另本建議案已納入明年度審查會議中審查。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