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怡珍、蔡旺詮 
連署人
趙昆原、賴惠員、莊玉珠 
案由
有關臺南市政府擬增設非營利幼兒園,建請若學校空間許可,應以直接增加公幼班級為優先,切勿在一個學校中存在兩種制度,影響學生權益。 
說明

一、目前中央提出獎勵非營利幼兒園政策,臺南市政府已提報教育部109年要增設的非營利幼兒園,有南新國中、麻豆國中、佳里國中、土城國小、中山國中及永仁高中六所,其中土城國小本來就設公幼,中山國中今年新設公幼,若學校空間許可,應該以直接增加公幼班級為優先,否則一個學校存在兩種制度非常不妥當,不僅收費方式不同,延托將導致接送時間不一,學校使用場域劃分也成問題。

二、爰此,建請貴府若設置非營利幼兒園在擁有公立幼兒園的學校,應以直接增加公幼班級為優先,以打造臺南市更友善的育兒環境,維護市民權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0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833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18日府教特(一)字第1061319359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有關臺南市政府擬增設非營利幼兒園,建請若學校空間許可,應以直接增加公幼班級為優先,切勿在一個學校中存在兩種制度,影響學生權益乙案」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配合教育部擴大教保公共化政策,本市開辦非營利幼兒園設置地點以公共化比率偏低之行政區為優先,然部分行政區因多數學校已無足夠或適合空間可設置,故產生極少學校將有附設幼兒園與非營利幼兒園並存之情形。教育局已將幼生安全性及管理機制納入規劃考量,所在位置皆有區隔性,且動線不會重疊及互相影響,不僅幼童可共享校園戶外活動空間,同時又保有各自獨立教學環境,可進行園所交流,共融共存。 二、本市積極爭取中央前瞻計畫新建幼兒園舍經費,並盤點修繕低度利用教室,以委外辦理非營利幼兒園,規劃109年以前設置非營利幼兒園11園45班,將新增1,233名額。其他縣市為達成教育部4年增加1千班公共化幼兒園目標,也有規劃學校內附設幼兒園與非營利幼兒園並存情形,或是將公幼進行整併,並將裁併之附幼空間委辦非營利幼兒園,本市不裁併公幼,實為兼顧家長需求及符應教育部公共化目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