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5/03 
來文字號
府工養一字第105045942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105年度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經費新台幣1億33萬2,000元,扣除105年度歲出預算已編列5,652萬2,000元,爰尚需增列(墊付)4,381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3月31日營署道字第1052904875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105年度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經費新台幣1億33萬2,000元(依核定金額中央補助款7,625萬2,000元、地方配合款2,408萬元),扣除105年度歲出預算已編列5,652萬2,000元,爰尚需增列(墊付)4,381萬元(中央補助款3,329萬5,000元,地方配合款1,051萬5,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4月20日第24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438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