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家貞 
案由
強烈要求市府教育局儘速研擬給予國中小客語、原住民語等教師任課聘書,以維護教師們的權益及尊重。 
說明
  1. 市府教育局單位現今只對閩南語教師發放了任課聘書;但對於客語及原住民語等教師們卻政策不一,未給予正式的任課聘書。
  2. 政府口口聲聲說要重視客語,要老師在學校大力推廣客語。可是,給予的鐘點費不僅少的可憐了外,現在連任課聘書也不給,讓教師們情何以堪!試問教育局,這是市府重視客語的政策嗎?這種不尊重的態度又怎能留住客語老師呢?
  3. 強烈要求市府教育局必須一視同仁,儘速研擬給予國中小客語、原住民語等教師任課聘書一事,以維護教師們的權益、肯定及尊重。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1191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強烈要求市府教育局儘速研擬給予國中小客語、原住民語等教師任課聘書,以維護教師們的權益及尊重」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6條第1項:「各校聘任教學支援教師,應公開甄選,並經教師評審委 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其聘任期間,每次最長為一學年。但未達一學期者,得逕由校長聘任之」,爰教學支援 工作人員由學校依前開規定聘任。 二、為利規範各校所聘教學支援教師於聘期內之權利義務,本府教育局業於114年12月1日以南市教課(一)字第1141238816號函文各校本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書格式及聘約範本,提供各校參考使用,以維護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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