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7/22 
來文字號
府農秘字第105076563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105年度「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總經費計新臺幣406萬8千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84萬8千元;市配合款122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市配合款122萬元整,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4月7日農牧字第105004002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284萬4千元,本府配合款122萬元。中央補助款284萬4千元已納入農業局(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105年一般建築及設備-建築及設備項下。

(二)本案為辦理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工作。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7月20日第25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8/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6048號 
執行情形
105年度「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已執行1,720,082元(中央補助1,204,057元;市配合款516,025元整)另「毛小孩運動及教育園區環境影響評估委託技術服務」及「寵物美容相關設備」因發包作業期程因素,未能於該年度完成驗收及核銷作業,故該筆款項保留於106年度(2,218,950元(中央補助1,553,165元;市配合款665,2785))。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