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案由
新營南瀛綠都心公園內之全民運動館,未來委外經營時,請市府基於鼓勵『老人、兒少年學生、一般民眾』勤運動強身,在公益樂齡時段增列兒少對象;在非公益時段分別訂立半價與6~7折之優惠措施,以嘉惠新營在地民眾。 
說明
  1. 新營全民運動館興建將原先免費的體健設施、兒童遊樂設施全部拆除,在地有運動習慣老人家、親子遊憩家庭頗無法適應與不捨;在了解全民運動館完工後採使用者付費方式,頻頻建言市府應重視老人福利法與兒少福利法,能訂妥適當的優惠措施與回饋地方機制。
  2. 臺北市各運動中心提供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每日早上8時至10時免費使用游泳池、健身房及部分運動設施,其餘時段游泳池及健身房則享有半價優惠;另每周一至周五下午2時至4時游泳池及健身房為公益時段。
  3. 新北市各國民運動中心公益時段在週一至週日的上午8:00~10:00及週一至週五的下午2:00~4:00提供予年滿65歲及低收入户市民免費使用體適能中心及游泳池。
  4. 建請臺南市政府對「新營全民運動館』委外經營時應規範經營者,除在公益(樂齡)時段採免費優惠外;另行增訂非公益時段65歲以上長者、16歲以下兒少一律半價優惠;一般民眾在經營5年内一律6折優費,第6年起7~8折優惠,以鼓勵在地民眾強身報國,勤於運動健康促進,降低醫療支出成本。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0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81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