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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李中岑、Ingay Tali 穎艾達利、周麗津、蔡宗豪、王家貞、蔡淑惠、曾培雅、蔡育輝、尤榮智、周奕齊、林冠維、曾之婕、陳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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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提供關廟區尚未徵收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相關資訊如要徵收或土地歸還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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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提供關廟區尚未徵收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相關資訊如要徵收或土地歸還地主」提案,敬答覆如下:
一、 為解決關廟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劃設已久未徵收開闢之課題,考量民眾權益及加速地方發展,如各項公共設施保留地經主管機關表示無使用需求,且解編後不影響地區服務品質者,則納入本府辦理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作業研議解編方案,全案目前已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
二、 本次經檢討後,除經公設主管機關表示仍有使用需求或屬於線形之維生系統(如道路等),未來仍須按規定編列經費徵收外,其餘包含 8 處兒童遊樂場、1 處市場用地、1 處廣場用地及 1 處未執行附帶條件商業區等未開闢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將採市地重劃方式進行開發,重劃後將開闢 3 處公園用地、1 處廣場用地及部分道路,地主除可配得住宅區土地外,其環境改善亦將有助於地方整體發展,惟實際檢討內容仍應以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方案為準。
三、 另為維護未徵收前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權益,內政部訂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民眾可視其使用需求,申請自用住宅等臨時使用。
四、 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