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8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安全前提合理設定速限,檢討北外環、高速一街與高速二街速限設計,調整不符道路條件之速限標準,並專款專用交通罰鍰以強化交通改善。
- 說明
- 北外環道路現行速限僅70公里,高速一街、高速二街更僅設限50公里,顯與實際道路條件、功能定位不符,造成用路人不便與執法困擾。依《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平原區:快速道路速限宜60-100公里;主要道路速限宜50-80公里;次要道路速限宜40-70公里。
- 北外環與高速一、二街多屬主要幹道或具快速道路功能,應依安全前提合理設定速限,以提升交通效能。另,現行交通罰鍰收入應專款專用於交通改善,作為工程、設施及宣導之用,以利市民權益與道路安全。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9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6094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安全前提合理設定速限,檢討北外環、高速一街與高速二街速限設計,調整不符道路條件之速限標準,並專款專用交通罰鍰以強化交通改善。」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案本府交通局業於114年1月21日會同貴會楊中成議員與相關單位現勘,結論:考量中山南路以北車道配置為1快車道及1慢車道,且提高速限地方尚無共識,請交通局檢視道路條件及分析交通事故肇因等因素,研議提高速限之可行性,合先敘明。 二、 有關針對道路條件與道路設計速率一案,經查本府工務局業於114年2月10日函復說明:「經查台20線北側高速一街道路設計速率為50Km/hr,其餘路段因開闢年代久遠已無跡可查。」 三、 另分析交通事故肇因等因素一案,經本府警察局永康分局提供交通事故個案分析表,113年全年度永康區高速一、二街A2及A3交通事故共發生357件;惟114年至1月至6月A2及A3事故已成案件共發生195件。 四、 綜上,考量道路設計速率僅50Km/hr,及事故件數未有顯著降低,現階段仍不宜提高速限。 五、 另有關北外環道路目前速限70公里一案,經查國土署道路設計速率為80公里,惟該路段目前僅通車至長和路,至市區路段尚在興建中,故暫時維持目前道路速限,俟全段完工後再研議提高速限之可行性。 六、 建議交通罰鍰專款專用於強化交通安全一節,經查中央已訂有「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條文已明訂罰鍰收入優先支應於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項目,本府將依上述規定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