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4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沈家鳳、李偉智、林易瑩 
連署人
呂維胤、蔡旺詮、Ingay Tali穎艾達利、李宗翰、蔡筱薇、陳秋宏 
案由
建請市府儘速盤點全市無用路肩及不適宜之標線,完善交通標示標線,還給機慢車應有之路權。 
說明

一、本市有多處道路都劃設有路肩白線,供車輛發生故障或其他緊急事故需要停下時使用,但此設計導致道路壅塞情形,機慢車被逼駛出「白線外」遭罰,建請市府勿讓無用路肩成為道路陷阱,請徹底盤點本市「無用路肩」與不適宜標線,並訂定列管公告,盡速改善。

二、前項公告列管路段,改善期間不得以超越路肩線為理由開立罰單或接受民眾檢舉。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5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9001191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1月6日府交交管字第1100056285號函復: 一、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條規定:「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是以,路面邊線以外應非車輛行駛之範圍,主要是提供車輛發生故障或其他緊急事故使用、公共設施設置及停車格繪設等。 二、 經查本市車道佈設(含路肩)係依道路寬度、道路特性條件並考量當地社經狀況、停車需求、緊急狀況及前後路段車道佈設之銜接性等狀況所配置,合先敘明。 三、 本府交通局前已針對仁德區民安路段、中山路段、太子路段、安平區華平路段、安億路段及南區新建路段等路肩較寬部份進行改善,目前先行針對本府警察局提供「駛出路面邊線」違規熱區之路段,邀集相關單位辦理現場會勘研議改善,並再行全面檢視過寬路肩之路段進行改善,相關改善路段及期程亦通知警察局卓處。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