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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林依婷、鄭佳欣、李文俊、陳秋宏、楊中成、蔡麗青、林美燕、沈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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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社會局積極争取於新化區設立親子悠遊館。」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本市民政局人口戶籍資料統計,截至114年3月止,新化區未滿4歲及未滿7歲幼童人口數分別為910人及1,768人,占全市未滿4歲及未滿7歲兒童之比例為2.23%及2.18%。
二、
為評估設置可行性,本局積極於新化區多處查勘,尋覓適合興建親子悠遊館之場所,就相關條件進行綜合評估如下:
(一) 自來水公司新化辦公室:本府社會局局長於114年3月18日會同建築師至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新化辦公廳舍、新化衛福園區、老人文康中心等處會勘,並責成社會局業務單位積極評估上開地點之合宜性,期有明確設置方向,並同步爭取相關建置經費,俾利增加新化區托育量能。目前已經先行著手委請建築師對自來水公司新化辦公廳舍進行先期評估作業中。
(二) 臺南市新化區衛生所暨衛福園區新建工程:本府社會局優先於新化區設置公共托嬰中心,目前預計配合衛生局於新化果菜市場舊址共構長照服務及公共托嬰中心,並已於113年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公共托嬰中心補助,以增加新化區之公共托育量能。但因中央目前僅優先補助本府公托興建,故如欲設置親子悠遊館,將再爭取市預算支應。
(三) 新化區新國段237地號及237-1地號:該2筆地號已於113年11月移交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管理,該2筆地號目前為空地且用途別為商業用地(前於114年2月3日函復),惟如要興建親子悠遊館,仍須再爭取中央及市預算支應。
三、未設置新館之前,本府社會局將更積極宣導鄰近新化區之新市、善化、歸仁區等既設有親子悠遊館之運用資訊(尤其仁德親子館可提供外展服務),以供新化區家長相關育兒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