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10/22 
來文字號
府社身字第108123394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本市「109年度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計畫」經費1,210萬元(中央補助新臺幣1,028萬4,000元,市配合款新臺幣181萬6,000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8年10月2日社家障字第108070147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總經費1,210萬元,其中,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1,028萬4,000元及市配合款181萬6,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二)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10月22日第41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2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1199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