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11/21 
來文字號
府工新二字第107130402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107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地方配合款經費增加5億5,983萬8,000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惠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7年11月13日內授營道字第107081862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依據內政部107年度預算第三次修正函,本局107年第三次預算修正需配合納入預算部分為新台幣29億1,983萬9,000元(中央補助款2億548萬2,000元,地方配合款27億1,435萬7,000元),扣除原預算編列11億2,725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3億7,744萬7,000元,地方配合款7億4,981萬1,000元)及配合二修提列墊付款4億7,574萬3,000元,再扣除已提列用地費用1億8,400萬元及已開闢路段台糖公司土地用地費用5億7,300萬元,爰尚需提列地方配合款經費增加部分計5億5,983萬8,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11月21日第36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11/2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7000802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