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林燕祝、黃麗招、林美燕 
案由
建請市府建立東區東門里、圍下里活動中心,以俾市民有綜合休閒之去處。 
說明
現青年路國有財產局土地供作停車場,希市府能在通盤檢討時徵收該土地提供為東門里、圍下里里民活動中心,以利當地居民有良好的休憩去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5/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5/2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20010370號 
執行情形

依據臺南市政府中華民國102年6月7日府民自字第1020473290號函: 本市東區東門里興建活動中心案,因案地使用分區不符,須將「停E8」停車場部分用地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為機關用地。本案變更作業採勞務採購,委由專業之廠商辦理,於101年12月20日完成勞務採購發包,工期60日曆天(不含機關審查行政作業流程期間),廠商依契約規定於102年4月24日提送修正後都市計畫變更書圖及簡報資料,目前預定102年5月30日辦理公開展覽,期程為30天,待停車場部分用地完成都市計劃變更後,俟本府年度預算編列活動中心興建預算,再另函請區公所依實際需求提報興建計畫書,納入計畫型競爭評比審查。

依台南市政府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本市東區東門里興建活動中心案,因案地之使用分區不符,須將「停E8」停車場部分用地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為機關用地。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本案變更計畫書圖自102年5月30日起至102年6月28日完成公開展覽,於102年6月26日舉行公開說明會,公展期間無人民及團體陳情意見,提送102年7月25日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7次會議審議,目前由本府民政局與交通局依審議決議考量該地區交通狀況及停車需求,研議提出具體停車改善配套措施後,再提會審議。待停車場部分用地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後,請區公所依實際需求提送興建計畫書,再研議納入提報內政部參與競爭型計畫評比申請補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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