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22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展
- 連署人
- 陳秋宏、周嘉韋、陳皇宇、沈震東、朱正軒、謝舒凡、沈家鳳
- 案由
- 臺南市已通行20年以上尚未指定為既成道路應儘速全面指定為既成道路,以避免民之紛爭造成司法訴訟浪費社會資源。
- 說明
- 行走20年以上供公共通行,而土地所有權人未提出議異者,該道路應維護市民通行權及市政府已舖設柏油路面、設置路燈及排水溝者應續維護之。
- 惟因市政府未明確指定為既成道路,該既成道路之土地經買賣異動後,新土地所有權人遊走法令漏洞,將既成道路予以毀損破壞或興建地上物阻礙民眾通行,進而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及衍生很多民眾間之糾紛,建請市政府儘速全面勘查已通行20年以上事實尚未指定之既成道路,儘速指定為既成道路,以維大多數民眾通行權益及安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6/21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6/2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7/03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5664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臺南市已通行20年以上尚未指定為既成道路應儘速全面指定為既成道路,以避免民之紛爭造成司法訴訟浪費社會資源。」案,敬答覆如下: 本府訂有「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既成道路認定作業程序」,民眾可依規定備齊相關文件向本府工務局申請既成道路認定事宜。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