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5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12/06 
來文字號
府觀業字第111158513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局核定本市辦理「112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協助地方政府執行違法旅宿管理工作補助計畫」,總經費45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11年11月1日觀宿字第1110601455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辦理。
  3. 本案相關說明:交通部觀光局核定本市辦理「112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協助地方政府執行違法旅宿管理工作補助計畫」,補助經費含「聘用旅宿管理工作人員」、「法律服務費用」、「租賃稽查車輛」及「旅宿稽查蒐證作業」等費用,總經費45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11月22日第57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3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2/12/14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12/20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2/2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2/2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1002094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