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旺詮
- 連署人
- 邱莉莉、莊玉珠
- 案由
- 重新檢討房屋稅政策、積極朝向降低人民負擔、減稅及取消舊屋增稅方案。
- 說明
一、重新檢討房屋稅政策:
臺南市財稅局去年起以新的房屋標準單價課徵,分3年逐年調漲,去年先漲54%,今年預計再調高漲幅為65%,明年漲幅將達81%,平均3年漲幅為67%,但臺南市民在六都中的收入是相對較少的,加上民生物資浮動,人民普遍感受生活大不易。希望市府懸崖勒馬,適度調回漲幅,讓人民有喘息空間,並保障人民生活不被侵害。
二、取消舊屋增稅方案:
鑑於建材與人工成本,往往會隨時間遞增,新建房屋造價一定高於老屋,因此按照新的標準單價計算老屋課稅現值,對老屋未必公平。據民調顯示近7成民眾表示將「明顯降低」對中古屋的購買意願,老屋加稅恐衝擊到中古屋的房市。
- 辦法
-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7/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11/2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12次臨時會第1次會(107年11月27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12/03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070008080號
- 執行情形
- 臺南市政府107年12月6日府財稅字第1071383428號函覆: 本府就「重新檢討房屋稅政策、積極朝向降低人民負擔、減稅及取消舊屋增稅方案。」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3年重行評定1次,本案本府將於本市108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召開時建議列入討論。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