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5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 
案由
建請社會局提供身障教保員公費投保意外險。 
說明
  1. 身心障礙者的托育及教保服務是社會重要的一環節,身障教保員在第一線提供專業及高風險的服務工作,承擔重大責任與挑戰。
  2. 因應身心障礙者多元且不可預期的身心狀態,教保員在日常生活中常面臨突發事件與各類意外風險,若是在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傷害,教保員需自行承擔醫療與康復成本,形成身心與經濟的雙重壓力。
  3. 建請社會局提供身障教保員公費投保意外險。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10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0601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社會局提供身障教保員公費投保意外險」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本市轄管總計有20家身障機構及92家社區式服務單位,現職教保員有394人,現行教保員均由機構及單位依法聘僱,由雇主(機構及單位)依「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險範圍及保險金額規定」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為員工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勞保職災保險,其他保險或福利則由雇主依個別需行提供。 二、為增進教保員權益,本局已於114年5月27日洽詢多保險公司試算保費,目前預估如以現行洽詢團保規格(意外身故失能或喪葬費用200萬元、意外住院1,000元/日、意外限額3萬元、意外傷害門診500、意外傷害住院手術費用2萬元)計算,每年所需經費約為新臺幣150萬元整。 三、因中央目前無相關經費可申請意外險補助,所需經費須由市府自行籌編經費,本局已積極評估財政負擔研議可行補助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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