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國文 
連署人
林志展賴美惠劉正昌 
案由
建請勞工局針對幼兒園進行專案勞動檢查,以確保教保員勞動權益,維護教學與照顧品質。 
說明

一、幼托整合後,教保員的勞動條件並未提升,不少園所常有投保薪資不實,或是未給予加班費和超時工作等違反勞動法規之情事。

二、教保員是第一線的幼教工作者,其勞動條件優劣,攸關幼兒教學與照顧品質。倘勞動條件不佳,恐造成教保員過勞,危及照顧品質,也易造成職場流動率高,無法確表教學品質,家長無法安心托育。

三、高雄市政府除一般勞動檢查外,也會針對幼兒園進行專案勞動檢查,公布違規業者,作為家長選擇園所之依據。建請台南市政府勞工局研擬執行。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40007588號 
執行情形
本會文號1040008316 104/11/30 依據臺市政府104年11月30日府勞條字第1041177194號函覆: 一、依據 貴會於104年11月13日南議民政字第1040007588號函,檢附第2屆第2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民政4號」辦理。 二、有關教保員常見之違反情狀為:未給予延長工資、超時工作及給予特休等,本府勞工局業已於今年(104年)8月底前,配合勞動部實施轄區內之幼兒園專案檢查,並針對違反之單位予以公布,更會持續不定期實施勞動條件檢查, 以保障第一線幼教人員之基本權益。 三、為有效提升教保員之勞動權益,分別於104年11月16日假善化啤酒廠(中區)、104年11月19日假南門育樂中心(南區)、104年11月25日假台電新營區處(北區),共計已舉辦3場勞動基準法宣導會,參加單位約3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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