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7/21 
來文字號
府交公運字第112094339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本市「公共運輸通勤月票計畫」經費新臺幣(以下同)8億1,900萬元(中央補助7億50萬元,市配合款1億1,85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6月1日路運計字第1120067652C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6月27日第60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依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4月12日路運計字第1120043244號函之會議結論(一)提及「三大生活圈通勤月票方案原則於112年7月1日上線實施。」,本案公共運輸通勤月票需依中央訂定時程上線,並於112年完成付款,有時效上之急迫性,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3/08/08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8/1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8/17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8/2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792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