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倡議爭取加發本市托嬰中心及托育人員「久任獎金」,打照優質托育環境,給0-3歲寶寶最穩定的愛。
- 說明
- 近年由於社會型態變遷,臺灣家庭對嬰幼兒照顧,對象從父母親人到托育人員,場所從家庭到托嬰中心,而托育人員儼然成為嬰幼兒另一種形式的家人,托育中心更是嬰幼兒的第二個家,托育工作肩負嬰幼兒安全照顧、人格養成及家庭支持等重要責任。然而第一線托育人員長期面臨工作壓力高、工時長、薪資成長有限、人力流動率偏高、社會尊榮感不足等問題,若人員流動頻繁,不僅影響幼兒依附關係建立、專業人員的培育,也增加家長不安與機構營運負擔。
- 建議市府參考其他縣市做法,針對任職於本市合法立案之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準公共化托嬰中心、私立托嬰中心人員,建立具制度性與鼓勵性的「托育人員久任獎金制度」,明確規劃年資、獎金級距、久任獎金與表揚方式,透過實質獎勵與公開肯定,提升托育人員職業尊榮感,強化人力留任與托育品質。
- 托嬰中心及托育人員久任獎勵各都比較及建議如附件。
- 辦法
如案由。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6/15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6/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7/01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5513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針對托嬰中心提供會計制度獎勵金」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已制定托育政策規劃及補助使托育人員久任及穩定性,降低流動率,提昇照顧服務品質,已執行之相關措施如下: (一) 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補助準公共托嬰中心設施設備費及營運費,依收托人數核算,每家最高補助金額可達220萬元整;114年受惠計130家,合計8,411萬4,377元。 (二) 托嬰中心照顧比優化獎助:自110年8月起,補助準公共化托嬰中心優化照顧比由1:5調降為1:4,依托嬰中心實際收托人數核算,每增聘1名托育人員,每人每年最高獎助50萬元;114年受惠計111家、940人次,合計7,509萬7,982元。 (三) 獎勵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收托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幼兒補助;114年受惠計97人次,合計100萬2,750元。 (四) 獎勵托嬰中心主管人員及托育人員久任之體檢補助:補助任職滿2年以上之本市準公托嬰中心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及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托育人員與主管人員,每人每次最高補助新臺幣700元;114年受惠計1,003人次,合計68萬9,500元。 二、另目前本府已透過托嬰中心訪視輔導、聯繫會報,協助托嬰中心業者瞭解核銷規定,並提供必要之行政諮詢服務,協助托嬰中心瞭解相關規定及辦理帳務作業,以提升行政效率並兼顧托育服務品質。 三、考量本市整體財政資源配置需兼顧各項社會福利政策推動及弱勢照顧需求,現階段尚無規劃辦理托嬰中心會計制度獎勵金補助方案;擬建議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研議將建立健全會計制度及落實財務管理機制等項目,納入「提升準公共托嬰中心托育服務品質獎助」獎助項目,以鼓勵托嬰中心強化財務管理能力,提升經營品質及行政效能,後續亦將持續關注其他縣市辦理情形及實施成效,作為未來政策研議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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