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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邱莉莉、林冠維、曾培雅、吳禹寰、李鎮國、曾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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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教育局邀請「玫瑰墓樂團」至本市各國中小學進行生命教育校園暨反毒音樂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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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教育局邀請『玫瑰墓樂團』至本市各國中小學進行生命教育校園暨反毒音樂演講」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局透過以下規劃進行自殺傷防治及生命教育推動:
(一)鼓勵各校透過多元課程及生活教育落實生命教育議題之實施。
(二)每學期友善校園週納入學生宣導,同時將生命教育融入課程 程及親師增能研習,提升親師生相關知能。
(三)配合衛生局每年10月心理健康月,結合校內講座、心情溫度計宣傳單強化宣導,並整合三級輔導資源,由輔諮中心提供學校自殺(傷)防治電話諮詢、文宣及圖卡研發與運用、派案心理師到校參加個案研討,整合一到三級輔導資源,建構學生關懷安全網。
(四)於112年5月11日補助台南市大台南生命協會辦理「校園生命品德教育-讓生命發光演唱會」3萬元。
二、112學年度因預算已編列完畢,擬以公告方式,請各校視課程規劃及需求,申請玫瑰墓樂團工作室辦理【生命教育暨反毒】音樂演講講座。
三、擬於113學年編列生命教育相關社團活動經費,邀請生命教育相關社團共同參與本市生命教育相關社團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