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6/02/25
- 來文字號
- 府衛國健字第115020383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核定本市辦理115年度「新住民健康促進及生育保健通譯員服務暨培訓計畫」新增市配合款新台幣39萬6,000元整,因未及納入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於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內政部114年9月26日台內移字第11409330091號函及115年2月3日內授移字第1150930412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6款:經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 本案原補助新台幣356萬3,450元整,已納編115年度預算,中央為確保計畫持續推動及穩定發展,落實政府資源運用,業於115年2月3日來函要求地方政府依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之財力級次編列分擔款,本市屬第5級為10%,經費計新台幣39萬6,000元整,又因市配合款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謹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2月24日第73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辦理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重點工作項目包含辦理「新住民健康促進暨生育保健通譯員培訓」、「提供新住民健康促進暨生育保健通譯服務」、「辦理機場、社區防疫宣導」等,協助公共衛生護理人員與新住民溝通的通譯功能,達到促進新住民對醫療保健之利用、了解生育保相關知識,此經費急需使用,且考量各項工作需兼具整體性及有效性,爰需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以利計畫如期啟動並順利推展。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6/03/11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聯席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3/13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3/20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3/26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1776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