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4/10/15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 103097027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市辦理「104年建構寧適家園計畫-營造友善城鄉環境」經費新台幣5,00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新台幣4,200萬元整,市配合款800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4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3年8月13日環清字第1030080779號函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8月22日環署毒字第103007042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業奉環保署補助本市南區區公所辦理104年度「建構寧適家園計畫-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核定經費計新台幣4,200萬元整(經常門550萬元、資本門3,650萬元),依規定需納入本市預算(請參閱附件1、附件2)。

(二)另依環保署函頒「建構寧適家園計畫-營造友善城鄉環境」作業手冊第肆項次「補助原則及經費」第四點各年度中央補助比率及本市為財力第3級之直轄市規定,104年中央補助比率為84%,故餘16%需編列配合款辦理,計新台幣800萬元整,總計追加新台幣5,000萬元整。(請參閱附件3)

四、本案業經本府103年10月9日第17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4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轉正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8/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10/22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10/2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30007129號 
執行情形
1.本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於104年1月21日環署毒字第1040006520D號核定,現進行採購動支簽核。 2.本計畫資本門為4,450萬元、經常門550萬元,其中居家外圍潔淨化指標編列1200萬進行藝術介入空間-老舊國宅公共空間改造計畫,已多次邀集社區規劃師等專家學者進行先期踏勘、研商,後續將召開社區鄰里說明會,讓拔尖計畫深耕基層,成為民眾有感的施政建設。 3.因環保署核定時間遲延,致本府相關進度相對延後,南區區公所已先將285萬元工程上網公告(竹溪綠毯、公園維護工程),餘刻正辦理規劃設計中,期能於本(104)年底如期完成。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