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邱莉莉、林美燕、吳通龍、郭鴻儀、周奕齊、李中岑 
案由
建請保障青年人口居住正義。 
說明
因房價日益上漲和通貨膨脹的影響,青年人口始終無法落實居住正義,建議除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者外,市府將部分量體撥給些許青年人,體諒青年人口。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2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3001201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保障青年人口居住正義」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提升青年族群申租社會住宅權益,本府前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臺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將申請資格之家庭成員定義調整為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含胎兒),排除申請人或其配偶因戶籍內直系親屬持有住宅而無法申請社宅之限制。 二、有關建議保障青年入住社宅比例之意見,考量本府興辦社會住宅推動初期供給量能未能足敷市場所需,為公平照顧各類承租者之 居住需求,本府日後將依社宅興辦進度研議青年戶入住保障機制可行性。 三、貴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