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杜素吟、黃麗招、林燕祝 
連署人
林全忠、施重男、蔡玉枝、洪玉鳳、郭秀珠 
案由
建請協助臺南市尚未取得使用執照的活動中心取得執照,以維弱勢族群及里民的安全。 
說明
臺南市有577座活動中心,但目前尚有170幾座還未取得使用執照,而市府卻將關懷中心設置在活動中心內,加上很多民間的宴會活動都借用活動中心舉辦,讓人擔憂這些活動中心的公安問題,請市府協助這些活動中心取得使用執照,以維弱勢族群及里民的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12/2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00011564號 
執行情形
依據台南市政府100年12月28日府民字第1000993408號函復: 有關已興建尚未取得使用執照之活動中心,本府民政局將於明年度評估,並依取得使用執照難易程度逐一協助各區公所辦理補照作業。訂於101年度起依使用執照取得,分期協助區公所辦理補照作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