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林冠維、吳通龍、周麗津、陳皇宇、李鎮國 
案由
建請市政府訂定「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土地申請設置併網型儲能系統認定為必要公共服務設施審查要點」前,應召開公證會,以順應民意需求,以昭公信。 
說明
  1. 雖然併網型儲能設施現行審查機制,係依據經濟部「併網型儲能系統設置區域及設置安全規範」及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總量管制規定辦理,仍請市府盡快訂定本市適用之審查要點。
  2. 為昭公信化解民眾疑慮,於訂定審查要點前應召開公證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8/1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8/1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8/24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0783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訂定「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土地申請設置併網型儲能系統認定為必要公共服務設施審查要點」前,應召開公證會,以順應民意需求,以昭公信。】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經濟發展局於8月16日函頒「臺南市政府申請設置併網型儲能系統審查作業要點」係行政規則,業經本府經濟發展局參照中央之相關規定及高雄及台中訂定之儲能要點撰擬前開規定,該規定亦經邀請相關局處研商討論,其審查作業要點較其他縣市嚴謹,如要辦理地方說明會,當地區公所要出具意見,必要時得邀請有關機關會同辦理審查或遴聘專家學者協助審查之,要求設置隔離綠帶,及安全距離等規定。該要點業經法定程序簽奉核定在案,有關貴議席要求辦理公證會,非訂定行政規則之法定程序,後續將針對申設儲能之廠商辦理說明會,說明審查要點相關事宜。 二、 承蒙貴會議席對於本案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指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