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邱莉莉、謝龍介、沈震東、陳怡珍、洪玉鳳 
連署人
 
案由
建請市府編列經費興建北區新區政中心。 
說明

一、北區區公所及戶政事務所辦公大樓座落於成功路238巷內,這是一條4米寬的巷道,是臺南市唯一在窄巷內辦公的區公所。

二、目前人口數有13萬多人的北區,平日公所及戶所洽公量相當大,辦公大樓位於巷弄內,不僅尋找不易,停車空間更是嚴重不足,長久以來讓洽公民眾抱怨連連,若未能改善停車問題,對於北區未來的發展恐形成重大影響。

三、目前在文元國小南側臨海安路旁,一處屬臺南市政府產權的機關用地(機77)面積約4742㎡,地點相當合適作為北區區政中心,交通便利,可解決洽公民眾停車不便的問題。

四、經調查該處周邊8個里新生兒出生人數,佔整個北區新生兒半數以上,若可結合區政中心的新建,設置托育中心,可紓解年輕爸媽們托嬰需求的壓力。

五、現區政大樓位處鎮北坊文化園區,與赤崁文化園區相鄰可妥善規畫適合進駐的單位,對於市政推動有相當助益。

 
辦法
新建北區區政大樓,將戶政事務所一併納入並規劃設置托育中心,解決民眾洽公停車不易及紓解托育需求。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8/2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9/0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9/0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9/1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08360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9年9月22日1090008681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9月22日府民自字第1091130328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編列經費興建北區新區政中心」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市府民政局業於 109 年 8 月 12 日發函向內政部爭取「鄉(鎮、市、區)公所及直轄市改制前原鄉(鎮、市)民代表會配合多元目標使用規劃經費補助方案」之規劃費新臺幣 100 萬元,並將戶政事務所及托育功能納入未來規劃項目,以利整合周邊資源、提供多元化服務功能,提升地方民眾便利性。經內政部於 109 年 8 月 18 日研商會議決議本案原則同意補助並提送行政院審查。 二、本案俟行政院核定後接續辦理相關事宜。

一、109 年 9 月 22 日府民自字第 1091130328 號函復。 二、內政部 109 年 10 月 16日核定補助規劃費 100 萬元。 三、為加速整體執行效率,本府前於 109 年 10 月 5 日核定 549 萬 9000 元以辦理規劃設計案並委由區公所代辦,又申請前瞻計畫以爭取監造及工程相關經費,以利全案臻備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