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5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8/26 
來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111111616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市辦理「臺南市建置焚化飛灰再利用廠評估規劃計畫」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1年度及112年度共907萬元(中央補助款760萬元、市配合款147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8月16日環署督字第1111108509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级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3. 本案總經費980萬元(中央補助款計823萬2,000元整、市配合款計156萬8,000元整),採一次發包,分3年編列預算辦理,111年度192萬元(補助款160萬元、配合款32萬元)、112年度715萬元(補助款600萬元、配合款115萬元)、113年度73萬元(補助款63萬2,000元,配合款9萬8,000元)。因中央核定計畫日期較晚,其中111年度及112年度共907萬元,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8月23日第55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一讀日期
2022/08/30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7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2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1162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