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林燕祝、方一峰、王家貞、尤榮智、洪玉鳳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能出面協助,爭取教育部同意讓鹽水區南榮科技大學現有學生能選擇留在原校就讀,直至畢業取得學位。
- 說明
一、南榮科技大學是溪北地區唯一的科技大學,其存在對地方發展至為重要,如今卻因財務問題,遭教育部命令於109年2月1日起停辦,令地方扼腕。
二、目前南榮科技大學仍有近800名學生,8月17日教育部到校舉辦安置說明會時,曾允諾讓進修部與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讀到畢業,卻限令日間部學生需在8月26日前提出志願書,於9月起轉往新學校就讀,相當不公平。
三、南榮科技大學多為鄰近地區居民選擇就讀,求取學生生活的便利性,日間部包括大四學生僅剩區區學分就能完成學業,卻要轉至它校就讀,除增加家長和學生交通及經濟等種種負擔,極可能還未熟悉新校環境及同學就將畢業。
- 辦法
- 經大會決議後,送市府主動積極辦理。
- 一讀日期
- 2019/08/1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8/20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8/30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7711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9月18日以府教課(二)字第1081036209號函復本會在案︰答覆內容如附件。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10月16日以府教課(二)字第1081125989號函復本會在案︰ 主旨:轉知教育部回覆有關南榮科技大學學生能選擇留在原校就讀安置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9月24日臺教技(四)字第1080136271號函(如附件)辦理暨本府108年9月19日府教課(二)字第1081036209號函(諒達)續辦。 二、案經本府以108年9月16日府教課(二)字第1081073459號函請教育部卓處,該部函復處理情形如下: (一)因南榮科技大學已無足夠資金可維持校務正常運作,爰該校將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109年2月1日)起停辦。為保障該校學生就學權益,教育部於108年8月17日至該校辦理轉學安置說明會,先予敘明。 (二)教育部安置原則,係以嘉義及臺南地區7所私立科技大學提供學生選填志願為主;惟若因戶籍或工作地在外縣市等因素,亦可選填其他縣市私立技專校院,由教育部協調安置。 (三)另因部分學生白天工作,利用平日下班後進修,考量學生特殊需求,教育部已同意學生可選填志願轉學至遠東科技大學,若符合開班人數,得依「技專校院回流教育校外上課地點處理原則」,在臺南市私立育德工業家事職業學校租借教室開課,供學生繼續就讀。 教育部 函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24日 發文字號:臺教技(四)字第108013627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有關臺南市議會第3屆第3次臨時會議員提案,建請南榮科技大學學生能選擇留在原校就讀安置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府108年9月16日府教課(二)字第1081073459號函。 二、因南榮科技大學已無足夠資金可維持校務正常運作,爰該校將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109年2月1日)起停辦。為保障該校學生就學權益,本部於108年8月17日至該校辦理轉學安置說明會,先予敘明。 三、本部安置原則,係以嘉義及臺南地區7所私立科技大學提供學生選填志願為主;惟若因戶籍或工作地在外縣市等因素,亦可選填其他縣市私立技專校院,由本部協調安置。 四、另因部分學生白天工作,利用平日下班後進修,考量學生特殊需求,本部已同意學生可選填志願轉學至遠東科技大學,若符合開班人數,得依「技專校院回流教育校外上課地點處理原則」,在臺南市私立育德工業家事職業學校租借教室開課,供學生繼續就讀。 正本:臺南市政府 副本: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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