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峻潭
- 連署人
- 蔡旺詮、林志展、賴惠員
- 案由
- 南化、楠西、玉井、左鎮區消防分隊因應替代役退役人力不足乙案。
- 說明
一、因應山區災害不斷發生且救災時消防設備無法於災害發生時提供有效災害處理,與消防局機要秘書相關主管單位討論後,依現況提出人力與設備需求。
二、依據役政署對於役男政策改變,據實地調查多處分隊已無替代役男,且仰賴替代役男並無法補充消防戰力,對於消防勤務更是尚未熟悉就已經接近退伍,加上每日外派受訓及勤務(緊急救護、安檢、消防宣導、為民服務等),若當日發生救護案件,等其他平地或鄰近消防支援亦需耗費20~30分鐘以上才能到達,山區消防隊地處偏遠,維持基本消防人力更是重要。
三、目前山區仍有高樓建築物,而現有消防隊並無配備15米雲梯車,無法在第一時間提供適合救援設備,必須仰賴鄰近區域支援,至於爬梯仍使用傳統雙節梯,請消防局評估必要之救災設備與放置該設備之適合地點,而山區消防分隊依現況需再補充2人以上消防警力。
四、建請市府消防局協助辦理。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3/07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05/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05/31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70003679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7.06.06府消秘字第1070621025號函復: 本府消防局將於今(107)年10月份統調作業及明(108)年1月份特考分發時,統籌辦理各分隊人力之調補。為因應消防人力之不足,已向消防署爭取今(107)年8、9月份消防替代役役男自訓,共計80名,期以緩解消防人力不足困境。 二、另有關案揭分隊是否配置15公尺雲梯車,說明如后: (一)本府消防局現有15公尺雲梯車計有3輛,皆於民國83年購入,車齡老舊,故已排定於107年至109年,逐年購入30公尺雲梯車,並配置於都會區進行汰換。又該等車輛係屬二期環保車輛,皆需於108年底前汰除完畢。 (二)雲梯車造價較為昂貴(本府消防局107年採購之30公尺雲梯車造價為2,700萬元,約佔本年度車輛預算50%),且本市都會區人口密度高且高樓密集,於搶救上有快速疏散人員之必要性,故30公尺雲梯車為優先考量之重點,並優先配置於都會區。 (三)15公尺雲梯車之操作空間(車身寬度+左右腳架延伸)需要4公尺以上道路寬度、平坦的地勢,且未受到電線桿及電線之影響,才能完整發揮雲梯車之效用並順利操作。針對南化、楠西、玉井及左鎮區較高樓層之建築物火災搶救,因受限於街道及地形地勢,在搶救上仍可藉由消防車輛搭配雙(三)節梯及掛梯的運用,以達到15公尺雲梯車的效用,故暫不於前述地區配置15公尺雲梯車。
一、有關前揭分隊人力補充,說明如下: (一)本府消防局已於本(108)年1月份統調作業及1月特考分發,分別增補南化與左鎮分隊各1名隊員,以期強化消防人員調度運作。 (二)又為因應消防人力之不足,去(107)年已向消防署爭取8、9月份消防替代役役男自訓,共計80名;另本(108)年度亦已向消防署爭取90名消防替代役役男自訓,期以緩解消防人力不足困境。 二、另有關山區分隊是否配置15公尺雲梯車,說明如次: (一)本府消防局現有15公尺雲梯車1輛,係於民國83年購入,然因無法取得維修零件,將於108年12月10日報停,並排定於109年汰舊換新,故無小型雲梯車可移撥因應山區使用。 (二)雲梯車造價較為昂貴,15公尺雲梯車造價需新臺幣1,000萬以上(本府消防局107年採購之30公尺雲梯車造價為新臺幣2,700萬元,約佔本局車輛總預算50%)。另本市都會區人口密度及高樓建築愈發密集,遭逢火災事故時,必須快速疏散人員。囿於本府消防局預算有限,故在採購雲梯車上,仍以30公尺長之雲梯車為優先考量,且優先配置於都會區。 (三)針對山區較高樓層建築物之火災搶救戰術,係可使用消防車輛搭配雙(三)節梯加掛梯的運用,以達到小型雲梯車之同等效用。 (四)故不建議再行採購小型雲梯車,而係採其他戰技戰術方式,以因應山區搶救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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