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20/05/15 
來文字號
府警交字第1090177520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核定補助本市「運用科技分析嚴重不當駕駛行為及提升行車安全計畫(臺南市市道182線)」經費新臺幣(以下同)450萬元(中央補助382萬5,000元;市配合款67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09年3月13日交安字第1095003086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44點第6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等相關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總經費450萬元整(中央補助382萬5,000元;市配合款67萬5,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警察局109年度總預算,擬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4月7日第43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7核定函.pdf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5/07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90004139號 
執行情形
本案錄案辦理中,目前刻正規劃委託台灣銀行代辦交通科技執法設備納入共同供應契約,業於109年7月28日開標,待完成後續決標程序後,目前待台灣銀行處理後續決標作業程序,預計9月訂定供約,即可辦理後續下單採購事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