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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蔡淑惠、吳通龍、李中岑、尤榮智、方一峰、洪玉鳳、周麗津、蔡育輝、李文俊、吳禹寰、曾信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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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辦理規劃臺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向北延伸至永康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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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茲本市永康地區發展迅速,若規畫臺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向北延伸至永康地區,可達成縫合鐵道兩側道路,建構完整道路系統,帶動營造業及關聯產業之發展,以期有效提升沿線兩側地區均衡都市發展及都會區環境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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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14日府交綜字第1101513197號函復如下:
一、由於「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未及永康、新市及善化等地區,縣市合併後,本府考量該等地區長期因臺鐵路軌造成都市空間分割,嚴重影響沿線兩側區域均衡發展,及軌道與路面平交易造成嚴重交通衝擊,自101年起即推動「臺南鐵路立體化向北延伸至善化地區計畫」可行性研究。
二、上開「臺南鐵路立體化延伸至善化地區暨周邊土地整合發展可行性研究」以「永康地下化+新市高架化+善化平面改善」做為發展主軸,經交通部107年10月31日「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會」審查,決議永康地下化修正後通過。
三、本府交通局依上開審查會議決議辦理「臺南鐵路立體化延伸至永康案」補正作業,目前已完成修正作業,並於110年10月14日提報交通部轉國發會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