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3/02/25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20088191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
- 連署人
- 案由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本市辦理102年度古蹟歷史建築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麻豆護濟宮修復工程」及「依臺南市立文化資產管理處辦理私有古蹟及歷史建築經費補助要點辦理補助」2案本市配合款共計新臺幣722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1年11月5日文資局蹟字第101300940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案1: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麻豆護濟宮修復工程」補助經費計新臺幣2,1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693萬元整;市配合款672萬元整;護濟宮自籌計735萬元整)
案2:「依臺南市立文化資產管理處辦理私有古蹟及歷史建築經費補助要點辦理補助」補助經費計新臺幣2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50萬元整;市配合款計150萬元整),惟102年度市配合款已編列100萬元,故案1及案2申請墊付市配合款總計722萬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2月20日第101次市政議會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03/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03/12
- 大會決議
- 本會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03/18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20010171號
- 執行情形
- 兩案皆順利進行中,說明如下: 1.「依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辦理私有古蹟及歷史建築經費補助要點辦理補助」已受理兩次補助共約30件,順利執行中。 2.另「麻豆護濟宮修復工程」配合廟方需求於102年度撤案,並獲文化部同意改列103年度計畫。
- 回覆附件